根據安徽省東超科技有限公司與中國科大教育基金會簽署的《東超科技—中國科大捐贈協議》以及《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東超獎學金管理實施細則》(科合院發研字〔2024〕10號)文件精神,現決定啟動2024年度合肥物質院“東超獎學金”的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學金類別、名額及獎金額度
2.東超學工獎:每年評選2名,每人獎金2500元。
二、評選范圍及申請條件
東超獎學金面向合肥物質院安光所在學博士生、兼職輔導員(含負責安光所的教育主管及班主任)設立。
(一)東超博士獎申請條件:
1.中國科大全日制學籍,在基本學習年限以內的博士在讀生(含直博生)。交流生、交換生、留學生,正在休、停學,已確定取得畢業證或學位證即將離校學生,在職學生,雙休日班學生以及其他各類非脫產或非全日制學生,均不參與評選。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中國科大校規校紀和合肥物質院各項規章制度,品行端正,舉止文明。
3.學習刻苦,成績優異,有較為突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潛力;專業知識扎實,實踐能力強,具有競爭意識,創新精神,在學期間獲得過優異的學術成果(包括文章、專利等)或在技術上有重要的革新,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參加過重大科研項目,做出較大貢獻者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4.積極參加集體活動、社會實踐與社會服務活動,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溝通能力,擔任學生會干部、黨支部委員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二)東超學工獎申請條件:
1.研究生處正式認定的安光所在任兼職輔導員(含負責安光所的教育主管及班主任)。
2.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人師表,關心關愛學生成長,積極引導或輔導學生投身科研、競賽、社會實踐、志愿服務活動等,并取得優異成績。
3.根據《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研究生兼職班主任和兼職輔導員崗位管理辦法》(科合院發研字〔2021〕9號)文件精神,認真履行輔導員(班主任)崗位職責,受到師生一致好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該獎項的參評資格。
1.在學或在任期間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者;
2.在學或在任期間有違紀現象,受到紀律處分者;
3.在學或在任期間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或違反中國科大、合肥物質院相關管理規定,被發現或被舉報后查證屬實者;
4.2023-2024學年度無故未按時完成學籍注冊者;
5.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間存在課程考試不合格、無故缺考者;
6.參加學位論文首次開題或首次中期考核結果為不通過者;
7.2023年9月至報名截止日,所居住宿舍衛生檢查確定不合格者(C類);存在宿舍內違規飼養寵物,違規使用違禁電器等情況者。
(四)申請者對參評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參評材料不實或表彰后發現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表彰決定,并給予通報批評的處罰。
三、評選程序
1.評選通知發布后,符合條件的學生或老師自愿向研究生處提出申請(學生在學或老師在任期間同一成果、榮譽表彰等,申報該獎時僅限使用一次,獲得該獎學金的學生不影響其他類別獎、助學金的申報資格),研究生處負責資格審核,確定最終有效參評名單。
2.學生填寫并提交附件1《合肥物質院“東超獎學金”學生申請表》(須正反面打印,提交電子版及紙質簽字版)和附件2《合肥物質院“東超獎學金”成果及表彰匯總表》(須提交電子版)。
老師填寫并提交附件3《合肥物質院“東超獎學金”教師申請表》(須正反面打印,提交電子版及紙質簽字版)。
??? 3.研究生處組織召開評審會議,對參評人選的申報材料進行評議和投票,按照投票結果排名確定獲獎候選人。獲獎候選人名單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研究生處發布正式表彰文件(同時報基金會、東超科技備案),并組織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
四、評選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表中所填寫的所有業績項目均需提供證明材料,如:課程成績單、獲獎證明、學術論文首頁、專利證明、參加國際國內學術會議的參會證明、榮譽證書、老師指導學生獲獎證明等(原件查驗后退回,復印件留存)。
2.根據報名人員情況,擬組織現場答辯,PPT報告時長不超過5分鐘,博士獎申請人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科研能力及成果,組織或參與集體活動、社會實踐和社會服務活動情況,所獲榮譽及表彰等;學工獎申請人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學生工作主要業績,指導學生獲獎情況,參加業務培訓情況,個人榮譽以及下一步學生工作計劃等。評委提問不超過3分鐘。評審時間另行通知。
五、報名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研究生處:葉老師,0551-65591315,hyye@hfcas.ac.cn
附件1: 合肥物質院“東超獎學金”學生申請表
附件2: 合肥物質院“東超獎學金”成果及表彰匯總表
附件3: 合肥物質院“東超獎學金”教師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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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物質院研究生處
2024年11月18日